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4)13 工程编号 440500201403110101 工程名称 汕头泰山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工程 立项批文文号 汕市发改投[2013]96号 招标人 汕头市星光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曾工 联系电话 0754-88593185、0754-88699698 工程地点 汕头铁路北站货场东侧 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3幢1层中转仓库(C、D、E幢)、1幢6层站房大楼(F幢)、1幢2层垃圾收集站、公厕(J幢)、2幢1层配电房和发电机房(H、I幢)。总建筑面积为13203.6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23075627.74元(其中钢结构工程造价约¥2012166.45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其它:企业自筹及交通部门补助 招标内容 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汕头泰山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纸内容(市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汕市发改投[2013]96号>及规划部门<[2013]汕规建字第026号>所报批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以及经汕头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报告书内容(汕市财审函[2014]46号),主要包括:站房大楼及配套设施用房F栋、HI栋、J栋的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中转仓库C栋、D栋、E栋的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 位要求 一、投标条件: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施工企业及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作为牵头人,另一方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须明确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 (http://www.stjs.gov.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设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设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设网”下载。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带齐下列材料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1 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③:投标文件。七、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均须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交易场所 市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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