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军供站的委托,对汕头军供站野外炊事车、保温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D16G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军供站野外炊事车、保温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7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符合《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3. 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汽车或改装车、汽车零部件、厨房用具或食品专用设备、空调或电器、机械设备”的经营范围;
4.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若不是车辆制造商的,投标时须提供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期间到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除外);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除外);
(5)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
(6)近6个月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上午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厅。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止。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军供站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50822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4-88699698
传真:0754-88699393 邮箱:gdtuodao@163.com
网站:www.gdtuodao.com
发布人: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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