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指挥中心变更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东领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2、项目名称:“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指挥中心变更项目 3、采购内容:“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指挥中心变更的货物及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1)本次项目的需求是在原有“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的基础上实现。本次的需求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统一性要求非常高。且为在不停止指挥中心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改造,几乎要求在改造的过程中保证各应用系统能够正常对接、无缝融合、保持统一、平滑过渡。 (2)本次部分工程的变更预算经过财审核定为人民币370014.79元,不足原项目的10%; (3)指挥中心的强弱电、机房照明、天花墙面修复、指挥台、座椅改造是针对原有“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的配套。指挥中心内的各视频应用系统的各类对接开发、网络结构等是由原供应商承担实施的,其指挥中心的改造必然会对这些应用系统实施搬迁、本地视频系统对接、视频专网结构、视频解码应用策略、市公安局上级平台的对接方式、传输线路等重要因素进行临时调整与回迁。由于原供应商具备这些工作的承包资质,且“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尚未竣工,所有的施工资料、数据均由原施工单位保管,况且有些重要工作是第三方无法完成的(例如:临时调整与市公安局上级平台的对接方式、视频专网结构与视频解码应用策略的临时调整等)。因此,为了保证“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的正常使用以及能平滑过渡,以及在指挥中心改造中实现无缝对接,建议本需求由原供应商提供。 (4)UPS、电池和服务器的变更虽然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但是“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的原供应商已经按照原设计采购了相关的部分设备。且机房的基础设备建设也已经完成,所需要的线路资源、电气资源、软硬件调试方案基本完成。如果由第三方来实施变更,则第三方在项目实施中仍需要原施工单位的配合,由此还会产生一笔配合费用。因此,建议本需求由原供应商提供。 (5)由原供应商一并实施“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部分工程变更的优势是:不会存在因第三方的技术不熟悉或无法完成的工作而造成整个项目进度的滞后与配合费;不会因为两个供应商共同实施项目或项目维护时因为相互推卸责任而给业主带来的被动。 三、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领域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东路8号领域大厦11楼。 四、专家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陈明忠,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职称:副教授; 2、姓名:李韶斌,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3、姓名:潘壮洪,单位:汕头市国税局,职称:注册会计师。 六、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王主任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260397 采购人传真:0754-8817411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69969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699393 广东鮀岛工程总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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