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金园工业区、利安路老旧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金园工业区、利安路老旧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11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03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11-04709-0025

项目名称:金园工业区、利安路老旧路灯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2745.58元

最高限价(如有):¥1982745.5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金园工业区、利安路老旧路灯设施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金园工业区(金兴路周边)改造安装10米LED100W单臂路灯120杆,拆除旧路灯82杆,敷设电缆及接地系统等;利安路(外马路-海滨路)改造安装10米LED100W单臂路灯34杆,拆除旧路灯34杆,敷设电缆及接地系统等。包括货物的供货、安装(含土建)、调试及相关服务、维修保修等所有工作。

项目范围和地点:金园工业区(金兴路周边)和利安路(外马路-海滨路)。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须符合《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3.3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3.5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24日至2020 11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11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03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1101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203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1101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9号 

联系方式:0754-88970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1101房

联系方式:0754-88699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 0754-88699698


 发布人: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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