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6)23 工程编号 440500201603250101 工程名称 汕头市珠港新城武夷山路(中山路—珠港路)、珠港路(武夷山路—衡山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立项批文文号 汕市发改投预[2015]22号 招标人 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754-88699698 工程地点 珠港新城西部 建设规模 武夷山路(中山路—珠港路)长度约187m,宽度24m,设计车速40km/h,属于城市支路;珠港路(武夷山路—衡山路)长度约366 m,宽度30m,设计车速40km/h,属于城市次干路。工程内容:道路、排水、结构、交通、路灯、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72292100.00元,工程建安费用¥28102300.00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自筹100% 招标内容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等。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 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企业获得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2、企业获得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乙级勘察资质;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接受联合体报名。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一方为设计单位,另一方为勘察单位,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在线填写,www.stjs.org.cn);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业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6.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企业已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业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8.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内容包括(投标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9.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三、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或被取消成为投标人,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到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 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5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当报名人数不足5家时将重新招标;当报名人数5家或以上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交易场所 市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 2016-3-30 9:00 ~ 2016-4-6 17:00( 上班时间内 ) 报名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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